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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律师可以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拘留律师是否可以会见被拘留人存在一定的法律限制和程序。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依法代理委托人案件,有权查阅有关案件的文书、资料;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提出证据申请、意见和抗辩;有权陈述事实、理由;有权辩护。”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律师在代理委托人案件时的权利,包括查阅案件资料、提出意见和抗辩等。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担任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的,应当依法保障其权利,受法律保护。”这一条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辩护人的权利,包括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综合以上两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行政拘留律师在代理委托人案件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抗辩,也有权查阅案件资料。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择辩护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因此,行政拘留律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会见被拘留人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对于律师会见被拘留人的具体程序和条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比如可能需要提前向执法机关提交申请、律师需具备一定资格等。因此,如果您需要会见被拘留人,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协会或者相关法律专家,了解具体的程序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