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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后不给家属拘留通知书怎么办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被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其家属应当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之日起24小时内接到《拘留通知书》。《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对于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行政决定的书面通知,其主要内容包括被拘留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拘留事由、拘留决定的日期和地点等。此外,《拘留通知书》还应当明确说明被拘留人享有的权利,如申请律师、申请见家属等。
如果被拘留的人身边的家属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则应当首先尽快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查询被拘留人的情况,并要求提供《拘留通知书》的副本。如果公安机关未能提供《拘留通知书》或者提供的《拘留通知书》内容不完整、不准确,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拘留通知书》。
如果公安机关拒绝提供《拘留通知书》,或者提供的《拘留通知书》内容存在严重错误,家属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公安机关提供正确的《拘留通知书》,并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同时,家属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请行政诉讼,并协助家属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时,应当将被拘留人的家属通知到公安机关所在地,告知被拘留人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情况,并接受家属的监督。因此,家属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书面通知,证明已经通知了家属,并要求公安机关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当被拘留的人身边的家属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时,应当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正确的《拘留通知书》。如果公安机关未能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准确,家属可以通过申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