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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三天会通知家属吗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或者指定的亲友。这里所指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留、逮捕等。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在被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指定的亲友。
然而,有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例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第三款规定,如果通知可能有损刑事侦查的目的,可以暂缓通知。但是,即使暂缓通知,公安机关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也应当尽快通知家属或指定的亲友,并且在最迟不超过三日内通知。
在实际执行中,公安机关有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暂缓通知家属。例如,在涉及严重刑事犯罪的案件中,为了保护调查的机密性和顺利进行侦查工作,可能会暂缓通知家属。但是,即使暂缓通知,也必须在合适的时机通知家属,以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家属并不一定有权立即见到被拘留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期间,可以限制被拘留人与外界的联系,以防止其干扰侦查活动或与他人串供。因此,在一定情况下,被拘留人的家属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与其取得联系或见面。
总之,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被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指定的亲友,并在最迟不超过三日内通知。但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也有权暂缓通知,以保护刑事侦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