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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取保的几种情况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保释制度,是指在尚未作出刑事判决前,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一种不需要交付保证金而又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保释措施。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被允许取保候审,法律对此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以下是一些不允许取保的情况:
1. **存在逃跑风险:**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严重的逃跑风险,可能会影响案件的侦查和审判,那么法院通常不会允许其取保候审。逃跑风险的评估通常考虑以下因素: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经济状况、是否有外逃史等。
2. **可能再次危害社会或证据:**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可能再次危害社会或者可能毁灭、伪造证据的情况,也会被认为不适合取保候审。这主要是因为取保候审可能会使其再次犯罪或者对案件的审查产生不利影响。
3. **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如果取保候审会对案件的公正审判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法院也会考虑不予允许。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份特殊,其取保候审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示范,或者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审判产生不利影响,法院可能会拒绝其取保候审。
4. **可能妨碍案件侦查和审判:** 如果取保候审会妨碍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工作,例如可能会影响证人作证或者影响证据的收集,法院也会考虑不予允许。
5. **其他特殊情况:** 此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还可能考虑其他特殊因素,例如社会影响、案件的严重性等因素,决定是否允许取保候审。
总之,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制度,但是在适用时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不影响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工作,同时又能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