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 Appointment Now
取保了开庭会当庭收监吗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与开庭会当庭收监是两种不同的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没有逮捕条件而不立即逮捕的情况下,对其做出不收押的决定,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保证不逃跑、不作案、不妨害诉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而开庭会当庭收监则是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可能会逃跑、作案或者妨害诉讼,或者有其他适用拘留的法定情形,可以宣布对被告人采取拘留措施,并当庭执行。
首先,就取保候审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因案情轻微或者有保证不逃跑、不作案、不妨害诉讼的情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具体的取保候审程序包括,由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建议,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需要遵守取保候审时的相关规定,并接受对其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其次,就开庭会当庭收监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在开庭审理中发现被告人可能会逃跑、作案或者妨害诉讼,或者有其他适用拘留的法定情形,可以宣布对被告人采取拘留措施,并当庭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法庭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被告人的行为表现来决定是否采取当庭收监的措施,而不需要经过预先的申请或审查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和开庭会当庭收监是根据不同的情形和程序来执行的两种措施。取保候审是在案件初查阶段,由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提出建议,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执行;而开庭会当庭收监是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当庭收监的措施。
总的来说,取保候审和开庭会当庭收监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种措施,其适用的条件和程序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律师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运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务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