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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立案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首先,侵权行为必须涉及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即作品。根据法律规定,作品包括文字、美术、音乐、电影、电视、摄影等形式的表现作品,以及录音录像、电脑软件等形式的作品。其次,侵权行为必须符合著作权法对侵权行为的界定,主要包括对作品的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行为,如果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进行上述行为,则构成侵权。此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对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侵权行为的被告应当证明其使用的作品是合法的,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后,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著作权人发现他人侵犯了其著作权,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保护,并依法主张权利。综上所述,侵犯著作权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侵权行为的客观和主观要件,即涉及作品和侵权行为的界定,以及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和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在具体操作中,当著作权人发现侵权行为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能够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同时,侵权行为的被告也应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侵权案件时,应当依法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同时也要充分考虑被告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