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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未受伤是否形成拘留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殴打他人未造成伤害的行为构成了轻微伤害罪的触犯,而不是拘留罪的触犯。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他人实施轻微伤害的行为,即非法侵害他人身体,致使被害人身体轻微损伤,构成轻微伤害罪。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对轻微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一般是处以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因此,即使殴打他人未造成伤害,仍然可能触犯轻微伤害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准,对于法律明文规定以外的行为,不得以类推解释。这意味着,即使殴打他人未造成伤害,但若行为不符合轻微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就不应适用轻微伤害罪的处罚规定。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对涉案行为进行准确的法律定性。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于轻微犯罪,人民检察院可以不起诉或者撤销起诉;对于可以不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不立案。因此,对于殴打他人未造成伤害的案件,如果情节轻微,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可能会依法选择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殴打他人未造成伤害的行为不构成拘留罪的触犯,但可能构成轻微伤害罪的触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准确的法律定性,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