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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被拘留十五天,几号可以出来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拘留十五天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在第十五天就被释放。实际上,根据案件的情况和审批程序,被拘留者可能在更晚的时间才能被释放。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解释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拘留的期限是侦查机关为了侦查犯罪所需的时间。十五天只是一个最初的拘留期限,而不是必然的释放期限。侦查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延长拘留期限。
其次,如果在十五天内侦查机关未能完成侦查工作,他们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向审查逮捕的机关提出逮捕申请。如果审查逮捕的机关同意逮捕申请,被拘留者将被逮捕并送交审查逮捕的机关。
第三,即使没有逮捕申请,侦查机关也可以在十五天后向审查起诉的机关提出起诉申请。如果审查起诉的机关同意起诉申请,被拘留者将被正式逮捕。
最后,在侦查期限届满时,如果侦查机关认为需要进一步侦查,他们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这将导致案件的延期,被拘留者将继续被羁押。
因此,被拘留者何时可以出来并不仅仅取决于拘留的时间长短,还取决于侦查机关是否能在这段时间内完成侦查工作,以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机关是否同意对被拘留者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如果侦查机关未能在拘留期限届满前完成侦查工作,被拘留者有可能在此后的审查程序中被逮捕或起诉,进而继续被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