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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全部退赃的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不同情节和数额的大小,对诈骗犯罪的量刑做了明确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藏真相或者其他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数额较大是指骗取财物数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数额巨大是指骗取财物数额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其他严重情节包括使用虚假身份、编造虚假信息、多次实施诈骗等。
再者,对于自首、退赃等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退赔全部财产,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犯罪分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赔全部财产的,应当从轻处罚。
因此,如果诈骗犯罪分子自首并退赔全部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可依法从轻处罚。但具体的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被骗财产的数额、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判断。
在实践中,律师应当充分调查取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辩护和法律建议。在辩护过程中,可以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自首和退赃行为,争取减轻量刑或者免除处罚的可能性。同时,律师也应当教育当事人,引导其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并帮助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主动退赔被骗财产,争取法律上的宽大处理。